关于申报电力行业信用企业的通知
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 2009-4-16
关于申报电力行业信用企业的通知 中电联会企[2009]28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和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和《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电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电治贿发〔2008〕3号)以及《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电联会企〔2007〕126号)要求,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信用评价工作将在全国电力行业继续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电力企业申报电力行业信用企业,可向所属电力集团公司申请推荐,也可向各省电力行业协会或中电联各分会申报,也可直接向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诚信办”)申报(见附件1至6)。诚信办将组织信用评价专家对申报企业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工作。 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30日前申报。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请印8份,其中6份暂存企业,待专家现场访谈时使用,另2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1份,寄送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诚信办)。 二、联系方式 单 位:中电联会员与企业工作部(诚信办)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邮 编:100761 联 系 人:张兰慧 010-63415495 伊永权、田 青 010-63415513 冮宇峰 010-63415218 罗 勇 010-63413758 传 真: 010-63548150 电子信箱: zhanglanhui@cec.org.cn yiyongquan@cec.org.cn tianqing@cec.org.cn gangyufeng@cec.org.cn luoyong@cec.org.cn
|